申学锋
我国农耕文明源远流长、博大精深,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根。散布在广大乡村的传统村落,记录了乡村历史、信仰、习俗和生活方式,蕴含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。近年来,财政部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大力支持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,并取得积极成效。本文基于对部分省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示范的实地调研,提出几点思考。
保护与利用
传统村落保护利用,第一命题就是如何看待保护与利用的关系。
对于传统村落,当务之急是采取措施“保起来”,做到“应保尽保”,防止传统村落的古屋、古道、古树、古桥等被人为破坏。这种保护不是单纯地把古建筑“圈起来”,而是要针对具体状况加以维护修缮;不是把原来的石板路拆掉铺成水泥路,而是尽量保留或恢复原有风貌;不是把房前屋后的古树砍掉种上鲜花,而是与房主协商保留古树并标注树龄。保护就是尽可能“修旧如旧”,可以结合村民实际需求增加一定的现代元素,但决不能大拆大建、拆旧建新。
有了保护,下一步就是利用,通过适当利用让规模庞大的传统村落“活起来”“火起来”,焕发当代魅力。
部分传统村落原本具有一定自然禀赋和产业基础,可以充分运用古屋、古道的优势,继续民族扎染、传统织锦、沿海渔业等产业经营,或者拓展农文旅等新业态。这种传统村落有天然的利用优势,可以在政府资金引导下吸引社会资本,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,助力村民增收。还有一类传统村落,地理位置偏僻,交通不便,缺乏自然禀赋。对于这些村落,不能为了利用而破坏,更不能因为短期内缺乏开发利用价值就放弃保护,而要将财政资金更多用于山区道路建设、乡村土路硬化、古屋古桥修缮等。通过基础性保护,村落面貌会发生很大变化,即便短期内没有大资金、新业态,其历史文化价值也会被发现,进而有下一步的发展。
财政引导与多方投入
传统村落保护利用,带有一定的公共属性,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非常必要。财政资金在传统村落的投入,要追求及时性、规范性、协同性、有效性。
所谓协同性,就是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,统筹协调地方资金和社会资本投入传统村落保护利用。相对而言,发达地区的协同性较好,省市支持和社保资本引入卓有成效;部分欠发达地区省市财政支持能力有限,社会资本引入不多,更多地是把精力放在统筹整合乡村振兴相关资金上。所谓有效性,就是财政支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要有绩效,既有社会效益也有经济效益。有的村落过度使用现代材料,导致与传统建筑不协调,花了大钱效果反而不好;有的村落改造了古屋,但一直闲置不知如何利用。
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耗资巨大,单靠财政资金解决不了问题,必须撬动社会资本同频共振,并鼓励村民以主体身份积极参与投资投劳。传统村落的村民是保护利用的主体之一,古屋改造的基础性硬件政府承担,部分软装可让房主出资或者以工代赈,这样可以避免其他村民“攀比”,增强村民参与的积极性。
留住乡亲与走出大山
传统村落保护利用,要做到“见人见物见生活”,没有了“人”这个基本要素,保护利用等于空谈。因此,首要任务就是留住乡亲。据统计,目前列入国家保护名录的传统村落有8155个,约有800多万群众生活在这些村落,这些人就是要留住的乡亲。他们大体分为三类:一是原乡人,即愿意就地生产生活的原住民;二是新乡人,即有着参与乡村振兴意愿和传承传统乡土文化情怀的外乡人;三是返乡人,即原籍在这些村落、在外地发展取得一定成就后返回原籍的本地人。
留住乡亲,就要千方百计保护好传统村落的各类建筑、文化遗产、村落格局肌理,包括传统村落周边的山形地貌、水系水利、工程设施等,这样才能吸引越来越多的人留下来、兴好业,成为赓续乡土文化的“乡亲”。
当然,留住乡亲不是生拉硬拽,而是坚持自愿原则,留住和吸引有意愿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群体。一方面,我们要通过不断增强传统村落的吸引力留住乡亲,另一方面,也支持有意愿走出大山、有能力在城市生存发展的村民走出去,成为新市民。
护住乡土与记住乡愁
传统村落保护利用,既要护住乡土,又要记住乡愁,二者辩证统一、不可或缺。护住乡土,主要是保护传统村落的基础设施、土地房屋、古桥古道等,通过维护修缮把这些“硬件”守住;记住乡愁,主要是传承发扬传统村落的文化符号、非遗技艺等,增强村落的文化软实力。
传统村落大多处于资源禀赋不佳、交通偏远、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,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信息化发展,村民迫切期盼改变现状。客观来看,目前的传统村落正是由于身处大山才保存了下来,但还没到不适宜人类居住的地步,只是暂时没有跟上现代化步伐。因此,我们有必要花大力气护住这方乡土,提升这些村落的“硬件”,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,让原乡人、新乡人、返乡人享有和城市基本相同的公共服务。
护住乡土只是做好了“硬件”,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更重要的是“软件”建设,即记住乡愁。什么样的乡愁?就是值得我们传承发扬的乡土文化、非遗项目,以及刻在国人血液里的乡土情怀、农耕文明。
每个传统村落都有自己的乡愁。无论是居住在村落的居民,还是慕名前来的游客、参与保护利用的政府人员、建筑师、规划师、优秀文创团队,都会为村落的乡土文化所感动,都不由自主地想要融入村落的传统文化之中。这就是乡愁。没有这样的乡愁,护住乡土是不可持续的,因此需要帮助传统村落梳理乡愁记忆、传承乡土文化。
保护利用与村民生产生活
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过程中,村民是重要主体,因此既要尊重村民意愿、欢迎村民参与,更要有利于生产生活,提升村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。
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目标不仅是传承农耕文明、保持文化多样性,还有一点更为重要,那就是改善村民的生产生活,让他们增收受益。因此,我们要尊重村民主体地位,欢迎村民参与保护利用全过程,并在新业态中受益。
调研中发现,一些村落依然居住着不少原住民,他们按照保护利用规划居家就业,从事小产业、小买卖,悠然自得;一些村落引入社会资本,将古屋修缮提升为民宿,“外观五千年,内部五星级”,民宿收入与村民分成;一些村落以“非遗+”的形式发展农村经济,保护农村文化遗产,帮助村民致富;一些村落具有旅游禀赋,政府与村民合作开发农文旅资源,村民以古屋入股,就地就近就业。如此种种,都是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与村民生产生活改善的很好结合,值得推广。
(申学峰,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、中国农村财经研究会秘书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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