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建筑大学 荣玥芳
一片旧墙上拆下的砖、一段道路翻修时产生的废混凝土、一套住房装修时换下的门窗,在清运车驶离工地之后,会去往哪里?
它们可能成为再生骨料、道路基层材料或景观构件,也可能因混装、远距离运输和缺少利用去向,最终被丢弃、被填埋。
实际上,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核心并非把废物尽快运出视线,而是在更新方案确定之初就减少不必要的拆除,并为不可避免的拆除所产生的废旧材料提前安排好去处。
城市更新更多发生在老旧社区等地
过去,成片开发产生的建筑垃圾较为集中,工地有空间设置分类和暂存区域,运输也相对稳定。
如今,城市更新更多发生在老旧社区、街道和基础设施沿线:一栋楼修缮、几户居民装修、一处管线改造,这些项目规模小,且可能在不同地点和时间连续出现。施工现场狭窄,居民仍要通行,车辆进出和材料堆放都受到限制。同一批建筑垃圾中,可能混有砖、混凝土、木材、金属、玻璃及装修杂物。如果这些材料从源头就混在一起,后续分拣成本就会上升,能再利用的材料也容易失去价值。这也是单纯增加末端处置能力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原因。
固定处理设施需要稳定的处理量和足够的用地,一般运输远,运输成本与沿途环境影响便会增加;零散更新项目的垃圾产生量会随拆改范围、施工工序和居民装修活动波动,把垃圾就近处理,又可能因垃圾类别与场地处理能力、再生产品用途不匹配而难以实现资源化利用。
如何把建筑垃圾治理与城市空间规划衔接起来,同时在项目前期考虑产生量、运输路径、处理设施和再生产品的应用场景,就成为城市更新所面临的一个不容忽视的科研问题。
让每一种拆除建材在产生前就有去处
全过程治理首先要回答“会产生什么、产生多少”。对于相同面积的老旧小区,保留主体结构,只更新管线和外立面所产生的建筑垃圾,与大范围拆除重建所产生的建筑垃圾相比,种类和数量差别很大。预测不能只套用新建工程的单位面积系数,而要结合房龄、建筑结构、更新内容、拆除程度和实施时序开展调查与测算。只有尽早识别建筑垃圾产生的高峰期和主要产生点,临时收集点、转运站及资源化设施才能按需配置。这种预测也为比较不同更新方案、落实“能改不拆”“能修不换”提供了依据。
下一步是让分类贯穿收集、运输、处理和利用各阶段。可保留的建筑构件应尽量继续使用;混凝土和砖瓦可以按质量要求加工为再生材料;金属等适合单独回收;不具备再利用条件的部分则需规范处置。分类不是在末端才开始的工作。施工组织、容器配置、车辆调度和信息记录必须互相配合,避免前端分开、途中混装。再生产品也不能只停留在“生产出来”这一步,还要有应用场景与稳定的市场需求。通过规划把这些环节串起来,才能减少“有处理厂却收不到合格原料”或“有再生材料却找不到用处”的错配。

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规划管控技术框架
来源:荣玥芳等《城市更新驱动下建筑垃圾全过程规划管控体系构建研究》,《北京建筑大学学报》2025年第4期,图1。
城市更新中的一个社区尺度研究把上述思路细化为“评估—规划—处置—管控”四个相接的阶段。以北京市百万庄西社区为例,研究先识别改造项目和材料流向,再统筹收运网络与设施,探索在地再生和场景化利用,最后以动态监管支持实施。这一案例的价值,在于把原本由多个部门、多个项目分别处理的问题放在同一张图上:垃圾何时产生、由谁收集、运往何处、是否真正被利用,都可以向前追溯、向后验证。
建筑垃圾治理不再只是清扫现场的尾声
建筑垃圾减量最直接的收益,少占用堆放和填埋空间,减少运输车次及扬尘,降低沿线扰民风险。分类及时、就近利用得当,还可能减少天然砂石等原生材料的需求,为再生建材创造市场。但资源化不能只看进入处理设备的吨数,还要看产品质量是否稳定、运输是否过远、最终是否投入工程使用,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实际的经济和环境效益。节约多少费用、减少多少碳排放,应根据具体项目的物料种类与数量、运输距离、处理工艺和产品用途测算。
国际上,建筑材料循环利用逐渐从末端回收延伸到设计和拆除前的决策。比如,日本重视分类与制度约束,欧洲一些地区强调材料再用和再生产品质量。在国内,建筑垃圾治理也从清运整治转向源头减量、分类收运、资源化利用和全过程监管。2025年,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》,提出到2027年年底前,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筑垃圾平均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%以上。目标的实现,有赖于各项目落实减量责任、保障设施空间,并做好运输记录和产品去向管理。
城市更新会不断产生废旧建筑材料。让一块砖留在原处继续使用、进入新的工程,或在无法利用时得到科学规范处置,需要设计、施工、运输、处理与使用各环节提前衔接。建筑垃圾治理由此不再只是施工收尾工作,而成为衡量城市更新是否精细、节约和可持续的一道实际考题。

作者简介:
北京建筑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,博士生导师,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垃圾资源化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副主任,乡村规划与治理研究院院长,大城市边缘区乡村规划与治理团队负责人,兼任北京北建大建筑设计研究院总规划师/规划院院长。研究方向为城乡规划与设计、健康城市、韧性城市、历史城市保护与传承、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规划。教育部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专家,教育部学位中心论文评审专家,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理事,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小城镇规划分委会委员,中国城市规划学会流域空间规划分委会委员,住建部全国乡村建设评价专家,北京市韧性城市建设研究中心专家,《现代城市研究》(CSSCI扩展板)等期刊审稿专家,《北京建筑大学学报》编委。主持或参与国家级、省部级相关研究课题20余项,发表高水平论文40余篇,出版专著5部,主编“十四五”规划教材5部,主编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(CECS)3项,参编国家及地方标准10余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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