夏朝的时代和地域,以及夏商之间的关系,是我近期学习的主要内容。“以尺考古:商朝曾虏获南方青铜器物”继续为夏商曾经共存提供证据。其后,又看了许多发掘简报,想知道“公元前1500年夏从偃师二里头南撤武汉盘龙城,其后三百年有无重返淮河之北、重新控制郑州”。不过,夏尺 15.8 cm与商尺19.7 cm有8:10 的关系,常常心生恍惚,读书报告至今也未能完成。为了平复心情,贴出“以尺鉴宝”,说明博物馆藏“商代”的两件器物适用周尺21.5 cm,或许时代判断有误——周尺与商尺是容易区分的。
器物适用尺度有时也并非一眼可见。如 “湖北省文物局,湖北省南水北调管理局.沙洋塌冢楚墓.科学出版社,2017”有漆木彩豆八件,保存完好,尺寸如下。

豆(T:5)的线条图纵横比例协调,图上数据单位周寸,设计尺寸精度达到1/4 寸约 5 mm。图上最大偏差为豆盘的厚度;不过,这也可能是制图的累积误差。豆盘底部七寸半,而口径是自由尺寸,口沿宽度则是1/4 寸。

报告以14页的篇幅仔细介绍了一椁二棺的葬具结构以及每块木板的尺寸。椁室东西长4.3 米、南北宽2.8 米、高2.16 米(P18),即长20 尺、宽13 尺(过5 mm)、高10尺(过10 mm)。尺件、制作以及测量数据都不是绝对精确,如此偏差真不必在意。